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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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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院就医及理赔指引(广州校区)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11-11-29
一、住院就医及理赔 学生因病到医保定点单医院住院,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登记处办理入院手续(若因急诊当时无法出示医保卡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出院时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学生只需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新生或新参保学生在在9-11月期间未领到医保卡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办理入院手续时需对医院工作人员讲明自己已参加医保,住院系统做相应登记。出院时自费结算医疗费用,等领到医保卡后,持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病案首页及身份证和医保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等到医保局申请报销理赔。若老生已有医保卡但办理住院手续时未出示,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医保局不予报销处理。 若寒暑假期间或实习期间因急诊入院,需选择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出院时,参保学生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后,持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病案首页及身份证和医保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等到医保局申请报销理赔。 二、医保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各医保局地址 市医保局越秀分局 越秀区梅东路28号4-6楼(杨箕地铁站D出口) 市医保局海珠分局 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二楼(宝岗大道地铁站C出口,高架桥鹤洞方向走,在桥脚,不用过桥,不用过马路) 三、咨询电话 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电话:12333 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电话:84114118 87333085 特别提示: 精神病就诊医保定点机构为下表所列,在除表中的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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