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医保分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二个时段。根据学校学生医保管理小组会议纪要,广州校区2015级新生在8月19日至8月31日、珠海校区回迁广州校区(包括大四回广州实习)的学生在7月1日至8月31日医保待遇空档期间,住院及报销规定如下:
一、广州校区2015级广州市生源新生的住院费用结算
广州校区2015级广州市生源新生:是指从广州市的高中或高校(包括中大)升学进入中山大学读书的新生。
学生因病住院可选择广州市内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出示居民医保卡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医疗费用,个人只需缴纳个人应交费用。
二、广州校区2015级非广州市生源新生及珠海校区回迁广州校区的学生
广州校区2015级非广州市生源新生:是指从外省市的学校升学进入中山大学读书的新生。
(一)住院费用结算
学生因病住院可选择广州市内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并到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医办”)申请理赔报销。
特别提醒:如住院时间跨8-9月,需在8月31日与医院中途结算8月31日前的医疗费用。
(二) 住院理赔需提交的资料及截止时间
住院费用理赔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校园卡。
住院费用请于9月30日前提交理赔,过期不予受理。
住院理赔资料请提交至公医办(周二、周三、周五),地点:南校区逸夫楼二楼(农业银行楼上)。
三、理赔费用核发
住院理赔费用由公医办在10月下旬通过学校财务核发到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账户。
理赔到账查询方式:除查询学生本人代扣学杂费的银行账户外,还可以从学校财务处薪酬个税系统查询 。
薪酬个税系统查询步骤: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主页-薪酬个税系统-输入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受薪人查询系统-薪酬发放详情
四、医保咨询
网上查阅:相关医保待遇、报销规定、理赔地点和对外时间、报销范围等可登陆中山大学学生医保信息网(http://xsybw.sysu.edu.cn)查看。
电话咨询: 020-84114118(公医办)。
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