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医保通知
|
关于休学、复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学生医保的通知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15-06-18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保障学生医保利益,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在办理休学或复学手续的同时,须向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医办”)提交是否参加学生医保的确认书(详见附件)。广州校区2016医保年度学生参保缴费额暂定为167元/人•年,因新医保费标准尚未公布,待确定后多退少补。珠海校区学生医保费为130元/人•年。
请各院系通知休学尚未复学,且休学时未填写参保确认书的学生,补填所在校区参保确认书(详见附件1、2,可由辅导员代签),广州校区学生持参保确认书到公医办缴费;珠海校区学生将确认书递交至珠海校区后勤办卫生管理部(以下简称“卫生管理部”),持卫生管理部开具的参保确认回执,到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缴交医保费,并将缴费票据交回卫生管理部(可由辅导员代办)。补办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
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未参保的且复学后未到公医办确认参保的,学校默认学生医保年度内不参保。未参保期间个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自行负担。
联系方式。南校区,逸夫楼二楼(农业银行楼上)公医办,电话:84114118;北校区,行政楼后座110办公室公医办,电话:87333085;珠海校区,校门诊部后勤办卫生管理部,电话:0756-3668995。
附件:1. 中山大学广州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是否参保确认书
2. 中山大学珠海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是否参保确认书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