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学生享受医疗待遇的医保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根据校学生医保管理小组会议纪要,2013级新生在8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参照医保局相关规定(广州校区的新生参照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珠海校区的新生参照珠海市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予以审核报销。具体就医及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
(一)就医流程
门诊首诊医院为各校区门诊部。因病需就医请先到各校区门诊部就诊(携带校园卡、医疗证)。如病情严重,则由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到定点医院就医。各校区定点医院为:
南校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北校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东校区 省中医院大学城院区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珠海校区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标准及理赔流程
1.广州校区:门诊内诊和转(外)诊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合计限额为300元/月。
(1)广州校区新生名单已导入校门诊就医系统,在校门诊部就医费用可直接按90%记账,个人自付10%。学生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费用由个人自费结算后到所在校区门诊部理赔办公室申请理赔报销。转诊后的医疗费用可报范围内的按60%限额内报销。
(2)各校区门诊部理赔时间
南校区 周二、周五全天(节假日顺延)
北校区 周一、周三下午:2:30-5:00(节假日顺延)
东校区 周二、五:9:00-13:00(节假日顺延)
2.珠海校区
因珠海校区新生名单无法导入系统,2013级新生门诊内诊和转诊后门诊均先自费结算所有费用,后到校区门诊部理赔办公室申请理赔报销。门诊内诊报销70%,转诊后的医疗费用可报范围内的按30%报销。
珠海校区门诊部理赔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3.门诊理赔需提交的资料及截止时间
门诊理赔时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门诊费用清单、病历、转诊单、校园卡、检验检查结果。
8月31日前的门诊费用须在9月30日向各校区门诊部提出理赔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住院
(一)住院费用结算
住院可选择广州市(限广州校区学生)或珠海市(限珠海校区学生)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出院时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后到学校公医办申请理赔报销。
特别提醒:如住院时间跨8-9月,需在8月31日与医院中途结算8月31日前的医疗费用。
(二) 住院理赔需提交的资料及截止时间
住院费用理赔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校园卡。住院费用请于9月30日前提交理赔,过期不予受理。
广州校区住院理赔资料请提交至护养院三楼公医办(周二至周五)。
珠海校区住院理赔资料请提交至卫生服务管理部李医生。
三、理赔费用核发
门诊和住院理赔费用由公医办在10月30日前通过学校财务核发到新生缴纳学费的银行账户。
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理赔金额:
1.查询学生本人代扣学杂费的银行账户。
2.从学校财务处薪酬个税系统查询
步骤: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主页-薪酬个税系统-输入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受薪人查询系统-薪酬发放详情
四、医保咨询
相关医保待遇、报销规定、理赔地点和对外时间、可报销范围等可登陆中山大学学生医保信息网(http://xsybw.sysu.edu.cn)查看。
也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公医办电话:020-84114118
珠海校区卫生服务管理李医生电话:0756-3668995
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