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年度为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为保障学生医保利益,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在办理休学或复学手续的同时,须向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交是否参加2013年度学生医保确认书(详见附件)。确认参保的广州校区学生缴交100元/年•人医保费(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文件正在审核中,待新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珠海校区学生缴交100元/年•人医保费。
请各院系通知休学尚未复学,并且休学时未填写参保确认书的学生,补填《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校区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参保确认书》(可由辅导员代签)。广州校区学生持参保确认书到公医办缴费。珠海校区学生将确认书递交至卫生管理部,持卫生管理部开具的参保确认回执,可由院系辅导员到校园卡服务部代缴保费,并将缴费票据交回卫生管理部。补办理手续的时间截至2013年6月28日。
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未参保的,复学后未到公医办确认参保的,学校默认学生年度内不参保。未参保期间个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自行负担。
广州校区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南校区:护养院3楼、电话84114118
北校区:行政楼后座110办公室、电话87333085
珠海校区后勤办卫生管理部,联系电话:0756-3668995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附件1: 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校区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参保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