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自2010年9月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广州校区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在办理休学或复学手续的同时,须向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交是否参加2012年度学生医保确认书(详见附件)。确认参保的学生将80元/年•人医保费存入校园卡,并到公医办办理缴费。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投保时间为一年(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请各院系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已经休学但之前未填写参保确认书的学生,即日起补填《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参保确认书》(可由辅导员代签),并持参保确认书到公医办缴费。补办理手续的时间截至2012年7月20日。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未参保的,复学后未到公医办确认参保的,学校默认学生不同意参加医保。未参保期间个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自行负担。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南校区:护养院3楼、电话84114118
北校区:行政楼后座110办公室、电话87333085
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107-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休学、复学全日制学生参保确认书(终版).doc